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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茶博园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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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1、公开招标制度:园区基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依据国家基建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学院相关规定秉公办事,所有工程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2、质量、进度定期检查制度:园区每半月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对所有项目工地实施一次全面检查,对工程进度快、质量高的项目进行通报表扬,反之要批评,以此实施阳光作业,增加工作透明度。

    3、质量标准保证制度:工程所用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质量标准,并持有权威部门认可的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和技术资料。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坚决重新返工。不合格材料必须清退出场。

    4、现场代表跟班检查、监督、管理制度:工程建设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等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规范进行施工管理和监督。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分步检查,做好笔录资料。隐蔽工程必须经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后续工序施工。凡是处于施工状态,工作人员必须在现场管理。梁、柱及基础浇筑必须随班检查监督。在施工检查中发现不合格要求的,应坚决要求施工单位重新施工,决不留下隐患;施工现场如发现有不合格的材料,必须禁止使用,并请退出场。及时处理质量缺陷,避免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否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施工项目经理的考勤管理制度:工程承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施工,工程项目经理应当常驻现场进行施工管理,每月在现场不得少于24天,施工中的关键技术和关键问题要集体商定处理方案,并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现场管理人员一定要做好对项目经理的管理和考勤工作,督促其抓好工程质量。

 6、设计、用材的变更程序规定制度:各个建设项目的设计、用材如需变更时,应由工地现场代表、施工单位、监理人员共同提出,经园区研究报院领导同意签署意见后,以所发书面通知为依据,否则不得变更。

 7、工程项目文件资料的统一归档制度:所有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文件、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签证、预决算和审计结论等各类资料,经办人员必须及时转交资料员统一管理,严防泄露和遗失,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由资料员移交市有关部门和学院档案室。

二、工程建设经费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工程合同条款,控制工程的不必要投资。对确因实际情况需要进行变更的,应当严格履行变更手续,项目变更需在设计部门和监理方认可的情况下,经现场全体管理人员共同确认由经办人当天或次日就完成变更手续,不得拖延时间,以免时间拖长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工程施工进度款、材料、设备等预付款,由具体经办人按合同,并征求总监意见后核实签字,双方工程代表签字,园区主任审核,分管项目领导审批后支付。日常经费支出5000元以内,园区主任审批后报销;5000元以上的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报销。

3、工程结束后的工程款决算,必须先按施工合同确定的工程质量要求进行验收,并须经过工程决算审计,再按施工合同及审批程序批准后才能付款。在工程未经决算审计前,严格控制工程总支出的比例,预防并杜绝审计倒挂出现的可能。

三、甲供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1、凡是工程用的甲供材料,一律实行集体采购评审(招标)制度。优先录用被“列入政府推荐的建筑材料目录”的优质材料。

2、集体评审(招标)的程序为:项目具体经办人提供甲供材的品种、规格、数量等,由园区负责人牵头组织评审人员集体考察、公布信息、市场调查、进行招标或集体采购,并填写“招投标情况一览表”。

3、集体评审必须形成书面文字材料:包括会议记录、招标文件、考察情况记录、投标书、签字后的评审意见、领导批准、合同文本、采购情况等并始终贯彻公开、公平、公正、节约的原则。

4、未经集体评审的材料一律不准签订供货合同,未经样品考察的材料不准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监理方查验并认可的材料一律不准使用。

5、经集体评审(招标)采购的材料,需一式三联填写统一的材料交接单,由施工单位材料员签名加盖公章后分别交现场材料管理员和基建会计作结算凭证。

四、现场代表工作制度

1、现场代表必须每天按时上岗,不迟到、不早退,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一定要强化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与控制,确保工程的顺利完成。

2现场代表必须经常深入工地,同时督促监理人员、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在工地现场办公。

3、工程开工前,与有关单位人员联系,组织实施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并会同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现状图及其它原始记录,作为有关分项工程决算的依据。

4、认真审核图纸,会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完成图纸会审。

5、熟悉施工方案和施工规范,会同监理单位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必要时提出修改意见。对施工现场的全过程进行监控。

6、参加工地例会,做好会前准备,提出下一阶段工作内容。针对会议提出所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跟踪整改过程。

7、深入现场,严格负责,会同监理人员检查隐蔽工程,并做好签证工作。隐蔽工程未经检查签证,不得施工。如有未经检查签证而强行施工的,工地现场代表应及时向园区领导汇报。必要时,经过院领导同意后,可作破坏性检查,责任和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同时作通报批评。

8、现场签证要及时,不得拖延至第二天,工程量的签证需根据工程变更单的通知由现场代表会同监理方和施工单位三方共同审核签订,不得弄虚作假。

9、做好工程项目情况的通报工作,对在施工中出现的安全、质量、进度问题进行通报,为整个工程高质、高效、安全完成提供条件,促进质量的提高,加快工程的进度。

10、对质量事故要及时向园区领导汇报,发出整改通知,明确事故责任方,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包括向上一道工序的赔偿)。

11、切实、具体、细致协调好各交叉施工单位中所出现的各方面问题,协商确定好交叉作业单位的进场时间,以及进场后的相互支持、配合等工作,保证工程项目能按计划、有序、顺利进行。

12、严格控制到场的各种材料、设备的质量,绝不能使用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严格按有关施工技术规范检查各工序的施工质量,确保按图施工。

13、负责本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五、施工现场例会制度

   1工作例会每周一次。由园区主任召集,交流上一周(阶段)各项目工程或工作进展情况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设想;集体商讨和研究工作中的问题和难题:布置下阶段工作任务(或目标)。

    2、工地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参加例会的主要人员包括乙方项目经理、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其他技术负责人及工程现场管理人员。时间为每周三上午,内容是:

   (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成事项的原因;

   (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及其落实措施;C、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情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3)、解决需要协调(包括安全、总分包、周边关系)有关事项。

六、工程管理人员的廉洁自律制度

1、要认真学习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树立廉政从政的思想。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和材料供货合同时,要同时签订《党风廉政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监审处一份。

    2、坚持原则,坚持按制度办事,廉洁奉公。

    3、在工作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主动接收同事和监督小组成员的监督。

    4、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处理公务和基建事务的宴请,不得收受施工单位或业务单位的礼品、礼金或有价证券以及去高档消费场所的消费等。

    5、基建所属员工不得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本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承包等经济活动。

    6、不得将属于我方控制的内部秘密向他方公布、泄密或告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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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O一七年三月十五日